中国农业科学院“十三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解读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中国农业科学院努力建成世界一流现代农业科研院所的重要攻坚期。2015年10月,我院印发《中国农业科学院“十三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以下简称《科技规划》)。为推进规划任务有效实施,我院又于2016年11月印发《中国农业科学院“十三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帮助院属单位和科研人员学习了解《科技规划》及《实施方案》,掌握相关政策,从而更好地凝聚全院力量,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中国农科院科技管理局就《科技规划》及《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做了相关解读。
1、我院制定“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的出发点是什么?
我院制定“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的出发点可以用三个“面向”来概括,即面向世界前沿、面向国家需求、面向“三农”建设主战场。第一,面向世界农业科技前沿。作为我国农业科技研究的中坚力量,农科院必须着眼长远,大力加强农业基础与前沿技术领域探索,勇攀国际农业科技前沿高峰。《科技规划》强调“顶天”,着重选择发展优势突出和战略必争的学科领域,统筹优化配置全院科技资源,推动重点学科、重点团队、重点平台跻身世界前列,引领和带动全院跨越发展。第二,面向国家农业重大需求。《科技规划》牢牢把握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历史机遇,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从国家的紧迫需求出发,大力加强农业核心关键技术研发,突破重大技术瓶颈,集成农业综合解决方案和技术系统,力争在引领现代农业、支撑产业持续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第三,面向“三农”建设主战场。《科技规划》更加强调“立地”,结合东北振兴、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东部率先四大板块和“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流域经济带三个支撑带国家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在重点方向,力求破解关键瓶颈问题和重大技术难题,集成区域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整体解决方案和技术系统,有效引领和支撑全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现代化转型发展。
2、 “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经过哪些环节?编制工作的安排主要有哪些考虑?
我院“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历时近两年,从2015年上半年开始启动,至2016年10月完成。编制工作主要经历了前期调研、专家咨询、组织起草、征求意见、论证修改、审议发布等环节。在科技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期间,规划编制小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研究有关重大问题。规划《实施方案》初稿经院科技局局务会多次讨论修改,形成实施方案评议稿。2016年5月规划《实施方案》评议稿提交第八届院学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评议。在修改完善的基础上,进一步征求院国际合作局、成果转化局的意见,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院属各研究所、院机关各部门征求意见后,对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审议稿,提交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充分发挥民主精神,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编制过程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并着重考虑规划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及其实施方案编制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科技规划及其实施方案采用先分后合、突出重点、一体化实施的编制思路,把总体思路与分项目标、目标实现与条件建设、保障措施与实施安排等有机结合起来;同时,以科技发展规划为核心,统筹国际合作、基地建设等专项规划,并注重与院属单位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形成完整规划体系,实施过程中全盘联动。
4、《科技规划》及《实施方案》对我国农业科技的总体发展有什么重要意义?
我国农业科技发展近十年经历了跨越式的发展,赶超速度越来越快。但横向来看,我国农业科技发展不仅与国际同领域发展仍有差距,同时与我国国内的生命科学、材料科学等领域的发展速度差距也较大。因此,党中央、国务院和农业部高度重视农业科技的发展。我院《科技规划》在国家及相关部委的“十三五”规划发布前制定落实,对国家“十三五”相关规划编制产生了积极的引导和支撑作用。《全国农业现代化(2016-2020)》强调,农业科技发展要在在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两个方面下功夫。只有这“两个轮子”一起转,我们才能够掌握全球农业科技竞争的先机。我院规划《实施方案》体现了与国家“十三五”规划、《全国农业现代化(2015-2020)》的关联性和连续性,突出了“十三五”的新部署、新要求,特别是更加突出“五大发展理念”,更加凸显农业科研国家队的使命和责任,更加聚焦顶天立地和重点跨越。我们希望,通过深入落实“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的各项安排,到2020年,农业科技领域在国内可以成为较为强势的科技领域,我国农业科技发展可以与世界农业强国“并驾齐驱”。
5、 “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怎样有针对性地解决我院现阶段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我院发展目前面临的一些制约性问题与重大挑战主要有:第一,科技管理内部机制不畅,管理效能不高。学科布局还需进一步凝练与优化,全院学科力量缺乏按生态区域整体布局。第二,科技创新实力和创新效率仍需提高,重大科技成果产出水平和数量仍有待提高。第三,大师级科学家和优秀研究团队相对匮乏,对高端领军人才的吸引凝聚力不足。科技平台的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科技平台与学科、团队、项目间的配置不协调。第四,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刚刚起步,尚未建立与现代农业建设相匹配的发展战略研究体系。基于上述问题,我院“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秉承“顶天立地,重点跨越,协同创新,科学评价”的总体部署,围绕基本建成世界一流农业科研院所的发展目标,以科技创新工程为总抓手,遵循农业科技发展规律,大力推进“优势学科—卓越团队—重点任务—核心平台”的一体化布局和整体发展,全面深化机制创新,积极争取各类资源及政策支持,以重点跨越引领全面发展,稳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夯实产业引领支撑能力,提高创新效率和活力,彰显国家队应有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6、围绕“建设世界一流现代农业科学院所”,规划提出了哪些具体目标?
一是推动建设10个世界级农业科学中心和24个国家级农业科学技术中心,其中:重点建设作物种质资源与基因改良科学中心、农业生物安全科学中心、水稻生物学与遗传育种科学中心、预防兽医学科学中心、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中心、棉花生物学与遗传育种科学中心等6个世界级农业科学中心;培育建设油料生物学与遗传育种科学中心、蔬菜生物学与遗传育种科学中心、农业基因大数据科学中心、食品与营养学科学中心等4个世界级农业科学中心。二是重点推进16个左右研究所建设世界一流现代农业科研院所,分别是:作物科学研究所、植物保护研究所、蔬菜花卉研究所、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饲料研究所、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生物技术研究所、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中国水稻研究所、棉花研究所、油料作物研究所、茶叶研究所、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兰州兽医研究所、上海兽医研究所。三是重点培育170个左右卓越创新团队,成为世界级农业科学中心和国家级农业科学技术中心的硬实力和核心支撑。四是建设50个左右开放的重大公共平台和联合实验室,成为国内外合作的重要支撑平台;建立100个左右综合性试验基地与专业性试验基地,成为成果试验示范的重要平台。五是培育形成一批高水平论文和重大品种、重大专利、重大产品、重大奖励成果,显著提升我院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引领支撑农业现代化发展。
7、目前,对于实现“建设世界一流现代农业科研院所”这一目标,我院具有哪些基础和条件?
从自身发展水平看,我院具有前所未有的良好基础和态势。“十二五”期间,中国农业科学院确立了建设世界一流现代农业科研院所的战略目标和“顶天立地、跨越发展”的战略部署,借助启动实施科技创新工程的契机,各项建设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学科体系不断完善,原始创新能力稳步提升,管理机制创新持续推进,优秀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科技平台体系逐步完善,在重点领域学科群内的牵头作用日益凸显。从国家战略看,我院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环境和条件。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科技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科技基础设施和条件显著改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不断加快,整体创新能力迅速提升;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确立,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目标的提出,为科技创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强大动力;随着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影响和制约科技创新的瓶颈问题正在加速打破,创新激励政策更加科学高效,创新环境和氛围日趋完善优化。从国际环境来看,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带给我们“弯道超车”的机会。现代生物、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等技术日新月异,并加快向农业领域渗透,不断催生出新的农业产业,孕育出颠覆性的农业科学技术,一些重要的科学问题和核心关键技术已呈现出革命性突破的先兆。我院要抢抓先机,紧扣发展需求,把握科学前沿,引领创新方向,超前部署、自主创新,在战略必争的基础、前沿领域和新兴技术领域率先取得突破和跨越,成为若干重要领域和重点方向的“开拓者”和“领跑者”,牢牢掌握农业科技竞争主动权。
8、在保障规划的组织实施方面,农科院有哪些举措和安排?
《实施方案》对“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出了详细的安排。一是制定实施科技管理“五大计划”,统筹现有经费渠道,高效支撑规划任务实施;二是创新运管机制,创新科研管理、科技评价、联盟协同、转化激励、资源共享机制;三是优化资源配置,院自主经费的80%以上面向科学(技术)中心、一流院所,支持卓越团队的经费高于一般团队的50%;四是组织开展分类评价,完善评价体系,依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资源配置;五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规划实施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六是加强宣传贯彻,面向院内外、多种形式深入全面而又广泛的宣传;七是落实责任监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强任务落实跟进和督导。(发展规划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