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制定工作规则
为了促进我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研究所和广大科技人员服务,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工作规则》等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管理局工作规则》,并于2008年7月11日局务会议讨论通过,正式颁布实施。“规则”共包括十二章五十三条,从工作职责、会议制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工作纪律、请示与报告、首问负责制、公文运转、印章管理、 档案管理与保密、经费审批与固定资产管理等几个方面,详细规定了我局的工作程序和制度,为不断提高全局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奠定了基础。
“工作职责”明确了科技管理局实行局长负责制,进一步明确了局领导、各处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制度”规定我局实行局长会议、局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了各种会议的主要任务和会议程序;“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要求全局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和预见性,每年要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工作纪律”对全局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办事原则、请假制度、因公出差等做了明确规定;“请示与报告”规定了需要请示与报告的内容、程序、形式;“首问负责制”规定了工作人员在接待上级部门、院内外单位及社会有关单位和人员时需要履行的职责和程序,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水平;“公文运转”明确了公文收发、运转、保管、归档以及销毁等程序,规定了局发文件、院发文件、请示与报告的拟稿、审核、签发的程序与具体要求;“印章管理”严格规范了局公章和局领导名章的管理和使用制度,防止因管理不严和使用不当而造成不良后果;“档案管理与保密”规定了业务档案和公文行政档案的具体管理办法,同时规定了保密原则和具体要求;“经费审批与固定资产管理”详细规定了行政事业费、专项经费及其它业务费的使用与审批原则,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转移、报废等管理程序和具体操作办法。
工作规则的制定,为提高我局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提供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