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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科院召开2016年度科研管理工作会议

  为了宣传我院“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推进 “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提升全院科研管理工作的水平,11月9日-11日,由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管理局主办、中国水稻研究所协办的2016年科研管理工作会议在浙江杭州召开。唐华俊副院长出席会议并讲话,院属各单位主要领导、科研处长、科管人员和科技局全体干部共1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科技局局长梅旭荣主持。

  唐华俊指出,随着国家科技计划改革、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召开、中办发〔2016〕50号文件出台,国家对科技创新的重视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对科研工作与科研管理工作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最新的统计,科技创新工程、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稳定支持已达到11个亿,对科研管理工作是机遇也是挑战。我们要立足于当前的科研形势,充分利用科技创新工程所带来的发展机遇,结合中央巡视整改工作,大力提升科技创新工作水平,真正履行改革排头兵、创新国家队和决策智囊团的职责和使命。

  唐华俊以科研管理工作的四大要素为“点”,向大家分享了他从事科研管理的相关经验。他强调,从事科研管理工作,必须要把握四个要素:第一要素是项目,项目作为科研工作的“命根”,科研管理工作者要了解项目的产生机制,熟悉项目的立项过程,做好项目的设计谋划、组织申报和推进实施等各环节的服务工作。第二要素是成果,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成果的培育产出与单位的组织协调沟通密不可分,各单位要重视成果的培育工作,加强对科技人员的指导和服务。第三要素是平台,要加快推进国家实验室的建设,高度重视并做好我院六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评估工作,大力推动科研设施和仪器资源开放共享的机制实施,切实解决科技资源共享不足等问题。第四要素是制度建设,要解决真正体制机制不顺的问题,必须要研究吃透现有的文件精神,通过程序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对体制机制改革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他要求,在全院“十三五”规划实施和科技创新工程全面推进时期,科研管理工作者要做到以下两点:一要服务科研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作为中央级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核心应该是科研活动,各方面工作必须要围绕科研活动这一核心来规划设计、推进实施;二要认真学习各方面制度并贯彻落实,近期院里根据国发〔2014〕11号、国发〔2014〕64号和中办发〔2016〕50号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横向经费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文件,各位科研管理工作者必须要研究制度、吃透精神、提出建议、大胆创新,通过程序确保制度的贯彻落实,不断提升自身的科研管理水平,更好的为广大科研工作者服务。

  梅旭荣局长在总结时表示,我院“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是全院集体智慧的结晶,与会代表为围绕规划实施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以纪要的形式将这次会议成果报告给院党组和主要领导。希望大家在下一阶段的科研管理工作中要全面推进“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实施,确保部署落地生根、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推进基础研究引导计划和重大项目储备计划实施,发挥科研国家队在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中的主体作用;要进一步强化成果培育,完善“十三五”重大科技成果培育方案,确保全院重大成果产出再上一个大台阶;要进一步强化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平台共享共用的途径和机制,增强专业化服务能力;要进一步创新科技管理机制,就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和潜力等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科技管理工作的战略性、科学性、协调性和执行力,不断提高为广大科研人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实施“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会上,科技局重点对《中国农业科学院“十三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并对2017-2019年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任务入库、中国农业科学院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和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等工作进行了解读汇报。

  与会人员围绕唐华俊副院长讲话精神、“十三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和基本科研业务费绩效管理等问题分组进行了热烈讨论,并对《规划》贯彻落实、科技管理机制创新与制度创新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代表们纷纷表示,科研管理工作会议给全院的科技管理工作者搭建了沟通交流的平台,通过对工作任务和相关文件的解读,彼此交流分享在工作岗位上遇到的问题和经验,相互学习,相互启发,相互借鉴,对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形式、提高科研管理工作能力有很大帮助。(综合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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